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市君才商贸有限公司
淄博宏达钢铁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财产保全担保人程爱玲名下的位于的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号为:××号);

二、冻结被告***、***、天津市君才商贸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对银行存款的冻结期限不得超过1年,对动产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2年,对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3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14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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