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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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银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曹国安名下位于长沙市四方坪002栋4-202号房间(权证号20××98),查封期间准许曹国安继续使用,不得转移,不得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其他妨碍行为; 二、查封湖南银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沙市,查封期间准许湖南银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继续使用,不得转移,不得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其他妨碍行为。 案件申请费3270元,由申请人曹婷婷负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