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开原市周氏米业有限公司 江苏天合智慧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辽宁迦南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开原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开原市周氏米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所欠原告辽宁迦南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货款40万元; 二、被告开原市周氏米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辽宁迦南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违约金7000.00元(140万元×5‰)。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300.00元,由被告开原市周氏米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