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会东县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会东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会东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3426民初348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四川省会东县人,住***。

被告:会东县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26769974330T,法定代表人:何建军,职务:总经理,注册地址:会东县鯵鱼河镇光明街40号。

本院在审理***与会东县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26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阿金此拉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罗洪梅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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