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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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东县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 |
法院 | 会东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东县支行(截止2020年4月23日的信用卡)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合计5337.65元,并计算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至实际还清之日止。 如被告未能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支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已由原告垫交,被告在履行上述支付义务时径直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4-28 |
发布日期 | 2020-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