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诏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诏安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诏自然资(检查)罚字[2019]31号《诏安县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处罚:一、退还非法占用的红星乡许寮社区土地285.1平方米;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285.1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本院准予强制执行,由福建省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06-03
发布日期 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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