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德江县亿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贵州弘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197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12 |
| 发布日期 | 2020-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