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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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辽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申请执行人作出的辽县自然资法罚字〔2019〕1033号行政处罚决定,建住宅违法用地罚款7,864.8元,不准予执行;建冷库违法用地罚款14,852.1元准予执行及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757.23㎡土地上新建的冷库、住宅共439.41㎡,并恢复土地原状准予执行,并由辽阳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如不服本裁定,申请执行人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裁判日期 | 2020-06-18 |
发布日期 | 2020-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