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平顶山志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平顶山市志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保证金及续保押金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本院可申请恢复执行。该案件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06-29
发布日期 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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