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滑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间房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河南滑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间房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合同约定月利率9.75‰计算自2018年8月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扣除已付利息842.02元); 二、被告***对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6-23 |
| 发布日期 | 2020-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