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飞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洁能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9)鲁1481执729号案件的执行。 被执行人如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在法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向本院提出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11-2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