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其他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四川能投鼎盛锂业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马尔康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户名: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账号:59×××26,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营业部);

二、冻结被申请人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在四川能投鼎盛锂业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上述两项冻结总金额为2600000元,期限自2020年3月26日起至2021年3月25日止。

如需续行保全,须在保全期限届满的七日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续保申请导致保全措施自动失效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03-26
发布日期 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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