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酩坛窖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贵州酩坛窖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7亿元; 二、查封、评估、拍卖被执行人贵州酩坛窖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编号为GZYHZ(2014)ZYL20140528001《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动产浮动抵押合同》中质押的2631.84吨基酒; 三、查封、评估、拍卖被执行人贵州酩坛窖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编号为GZYHZ(2014)ZYL20140527001《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动态/静态)》中质押的2325.84吨大曲酱香基酒; 四、查封、评估、拍卖被执行人***的编号为GZYHZ(2014)ZYL20140526005《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权利质押合同》中质押的贵州酩坛窖酒业股份有限公司990万股股权; 五、采取前几款执行措施仍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该履行义务部分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4-0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