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省荣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贵州省荣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51000万元; 二、查封、评估、拍卖被执行人贵州省荣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人民路35号的桐梓县荣光煤矿采矿权; 三、采取前两款执行措施仍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该履行义务部分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5-17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