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执行人在收到本裁定后三日内支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5000元及相应利息。 二、限被执行人在收到本执行裁定后三日内缴纳本案执行费50元、案件受理费525元。 三、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或扣留、提取其收入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采取上述强制措施的金额以本裁定第一、二项确定的数额为限。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日期 | 2020-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