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限被执行人在收到本裁定后三日内支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5000元及相应利息。

二、限被执行人在收到本执行裁定后三日内缴纳本案执行费50元、案件受理费525元。

三、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或扣留、提取其收入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采取上述强制措施的金额以本裁定第一、二项确定的数额为限。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07
发布日期 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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