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新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龙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龙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5月25日查封的贵州新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给***的位于贵州省罗甸县房屋,全部予以续行查封,续行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09 |
| 发布日期 | 2020-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