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太平洋橡缆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太平洋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聊城市东昌府区天元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阳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太平洋电缆有限公司
山东聊城市同辉综合物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担保物即担保人山东聊城市同辉综合物资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湖西办事处岳庄新村(产权证号:聊房权证湖字第**)房产;

二、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太平洋橡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阳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太平洋光纤光缆有限公司、山东太平洋电缆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00万元或查封其土地、房产、车辆、股权等相应价值的财产一宗。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7-05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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