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安支行
黑龙江华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黑0223执1550号

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安支行,住***。

被执行人张海波,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

被执行人伊显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

法定代理人:张海波,系伊显平丈夫。

被执行人黑龙江华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住***。

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2019)黑0223民初36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安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安支行撤回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2019)黑0223民初366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李廷林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刘超群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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