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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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星兰车行、杨学芳、何小春、郭晨共同负担2900元(星兰车行、杨学芳、何小春、郭晨已向本院预缴上诉费5800元,余款2900元退还给星兰车行、杨学芳、何小春、郭晨),由武汉楚天光电子有限公司负担2900元(武汉楚天光电子有限公司已向本院预缴上诉费5800元,余款2900元退还给武汉楚天光电子有限公司)。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7-10
发布日期 202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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