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110000元;或者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11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同等价值的财产;

二、冻结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1-14
发布日期 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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