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督促民事令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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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支付令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扎囊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西藏自治区扎囊县人民法院 支付令 (2020)藏0521民督3号 申请人:阿旺平措,男,****年*月**日出生,藏族,西藏扎囊县人,现住西藏扎囊县。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藏族,西藏扎囊县人。 申请人阿旺平措于2020年3月13日向本院申请支付令。申请人阿旺平措称,2017年9月29日起,被申请人***为扩建爱心福利有限公司,从申请人阿旺平措的砖厂购买了砖块,至今未支付的砖款共计23,508元整,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于2020年3月11日向申请人出具了一张23,508元砖钱欠条,但被申请人至今未履行支付义务,特向本院申请支付令。要求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阿旺平措砖款23,508元。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特发出如下支付令: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阿旺平措23,508元人民币。 申请费129.23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员 扎桑旺姆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 法 官 助 理 索朗曲珍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