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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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 老娘舅餐饮有限公司 嘉兴市天聚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老娘舅餐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租金9840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98401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3倍自2017年9月25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100000元保证金可予抵扣);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上述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226元,由原告负担4051元,由被告老娘舅餐饮有限公司负担117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8-11-25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