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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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北省荣新仁邦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鄂1181民初1721号 原告:湖北省荣新仁邦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荣林,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陶小平,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淼,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湖北省荣新仁邦置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泂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日 法官助理万春艳 书记员孔嘉琦 |
裁判日期 | 2020-06-02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