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 河南领祥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09民初6272号 原告: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营业场所上海市虹口区。 法定代表人:陈易明,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贺娟,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晓君,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河南领祥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晓亮,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丽翠,河北方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河南省。 原告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领祥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日立案。原告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明确表示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陈丽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王佳玮 书记员王瑜 |
| 裁判日期 | 2020-04-26 |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