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永利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12民初15053号

原告:重庆永利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彭善荣,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莉,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汪玥,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重庆永利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1日立案。原告重庆永利置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重庆永利置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陈从富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胡骏

裁判日期 2020-06-24
发布日期 202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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