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望惠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广州望惠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向原告***退还购车款40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400000元为本金: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9月15日期间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标准计付;2019年9月16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的标准计付);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广州望惠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律师费28500元; 三、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本诉受理费8328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向原告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08 |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