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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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侯波所有的位于宜宾市翠屏区,2层1-10号的房屋(权证号:宜宾市房权证翠屏区字第××号)、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16号3-9层1号的房屋(权证号:宜宾市房权证翠屏区字第××号)、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长乐巷3号1幢1单元6-7层7号的房屋(权证号:宜宾市房权证翠屏区字第××号)、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长乐巷3号1幢2层附1号的房屋(权证号:宜宾市房权证翠屏区字第××号)、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长乐巷2号1层附1号的房屋(权证号:宜宾市房权证翠屏区字第××号)、宜宾市翠屏区南岸西区金沙江大道正和盛世华庭6(F)幢5单元1103号的房屋(权证号:宜宾市翠屏区字第××号)。查封被申请人赖泽洪所有的位于宜宾市翠屏区地块(莱茵河畔阳光半岛小区)33幢2单元30-31层5号的房屋(权证号:宜宾市房权证翠屏区字第××号)。 查封期限三年,自2018年月日起至2021年月日止。 以上财产的查封限额41251867.39元。 如需续查封,申请人须在本次查封期限届满前7日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