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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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武汉市美好家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鄂1181民初1066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麻城市人,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淼,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武汉市美好家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 负责人:宋义雨,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武汉市美好家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3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邱爱萍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马玉国 书记员孔嘉琦 |
裁判日期 | 2020-04-17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