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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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保全人方华位于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宁安路龙山观邸南区二期X栋X单元X层X室【鄂(2019)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XXXX号】的不动产。查封期限三年。 申请保全费4220元,由申请保全人**坤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没有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7-10 |
发布日期 | 2020-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