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关支行 陕西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陕西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于2015年11月26日签订的关于买卖西安市高新区XX路以南的罗马心家苑(罗马西西里)2幢2单元32层23202号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登记号为Y15147804)予以解除。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陕西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合同登记号为Y15147804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注销手续。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陕西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位于西安市高新区XX路以南的罗马心家苑(罗马西西里)2幢2单元32层23202号房屋。 四、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陕西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解除违约金42381.1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五、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2276元,由被告***承担。因原告已预交,故被告应于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