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合肥茗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合肥国中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合肥智炤商贸有限公司 合肥国吼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戴齐艳本金171万元以及截至2019年7月的利息65896.52元; 二、驳回***、戴齐艳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7104元,减半收取计18552元,由***、戴齐艳负担8160元,***负担1039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