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在绥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账号为00×××49账户中的存款人民币75,000元,期限为2020年10月30日。

二、冻结被申请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绥化正阳支行账号为62×××82账户中的存款人民币50,000元,期限为2020年10月30日。

案件申请费1,145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0-30
发布日期 2020-07-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