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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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牟定郝家河铜矿                 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 昆明宏鑫源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牟定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牟定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云2323执恢13号 申请执行人昆明宏鑫源商贸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牟定郝家河铜矿、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 昆明宏鑫源商贸有限公司与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牟定郝家河铜矿、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98334.8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昆明宏鑫源商贸有限公司自愿放弃部份债权,被执行人现缴纳了案款149014.06元(其中2019年11月缴纳了200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昆明宏鑫源商贸有限公司。至此,申请执行人昆明宏鑫源商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云2323民初94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杜昌华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书记员 徐丽花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