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中联易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贵州中联易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7日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及居间合约》; 二、解除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贵州中联易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7日签订的《补充协议》;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已付购房款230000元; 四、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双倍返还原告***定金共计140000元; 五、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居间服务费损失19500元; 六、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律师费16000元; 七、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公告费600元; 八、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390元,由被告***承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于履行本判决时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