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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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平陆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给付原告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垫付的保险赔偿款11万元; 二、驳回原告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00元,减半收取计125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4-28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