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合肥华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合肥华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8月1至2019年12月31日的物业服务费1750元。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0-19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