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核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核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舒城分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杰宸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丰路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中核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丰路支行(账号:69×××62)存款100万元;

二、冻结被申请人中核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鼓楼北街分理(账号:34×××76)的存款100万元;

三、冻结被申请人中核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徽商银行六安舒城支行(户名:中核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舒城分公司,账号:17×××87)的存款100万元;

四、冻结被申请人中核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徽商银行六安舒城支行(账号:17×××87)的存款548237.85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19-09-11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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