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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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新沂市忆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新沂市忆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公共能耗费共计2942元; 二、驳回新沂市忆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6-09 |
发布日期 | 2020-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