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 舒城胜源纸品有限公司 合肥组维纸塑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合肥组维纸塑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账号:14×××93)的存款245000元的冻结。 案件申请费1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0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