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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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惠东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1323民初1363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重庆市人,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国振,广东诺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惠东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杨某1。 原告***与被告惠东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20日向原告***送达预交费受理通知书后,原告***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彭崇峰 审判员吴润明 审判员林耀驰 二零二零年四月九日 法官助理黄浩芳 书记员何科达 |
裁判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日期 | 2020-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