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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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临清市桑海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1581民初2081号 原告马尚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临清市桑海实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马金峰,总经理。 被告临清市新华街道办事处古楼社区桑树园居委会,住***。 法定代表人吕金来,主任。 原告马尚军与被告临清市桑海实业有限公司、临清市新华街道办事处古楼社区桑树园居委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8日向原告发出预交诉讼费用通知。原告马尚军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马尚军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爱虎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崔红颜 |
裁判日期 | 2020-06-23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