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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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上诉人汕头市康盛燃料贸易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0056.22元,减半收取计25028.11元,由上诉人汕头市康盛燃料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