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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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庐江启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巢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庐江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安徽巢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庐江分公司、安徽巢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原告庐江启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2214098.40元,并按日万分之五的日利率自2018年11月16日起按日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至工程款付清为止。 案件受理费26373元,由被告安徽巢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庐江分公司、安徽巢湖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11 |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