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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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太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名下经本院查控系统反馈的价值160000元的存款、网络资金、车辆、房地产予以冻结、扣押和查封。 案件申请费1320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5-13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