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11民初2660号 原告: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56761272553),住***。 法定代表人:谭胜天,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该公司工作人员。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22日立案。原告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王守强 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龚朝菊 书记员徐世其 |
| 裁判日期 | 2020-06-30 |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