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笔误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常州协润精机有限公司
常州市通达化工有限公司
常州市盛扬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上述文书第1页中第11行“法定代表人:张文伟”,更正为“法定代表人:周建春”。

裁判日期 2019-04-15
发布日期 2019-12-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