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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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支行 成都腾铭惠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权保护纠纷 |
法院 | 文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成都腾铭惠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五日内返还原告***×××车辆一辆。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340元,由被告成都腾铭惠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4-28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