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建和祥园林古建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明耀石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青岛明耀石业有限公司对福建和祥园林古建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457元,退给青岛明耀石业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0 |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