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榆林市皇家内务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0802执2060号 榆林市皇家内务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王兆升: 申请执行人榆林市皇家内务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王兆升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榆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陕0802民初778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按上述判决书履行其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物业费、电梯维保费、生活垃圾清运费共计6939.44元及违约金683.9元,被执行人承担案件受理费50元、执行费50元。本院于2020年6月8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主动向申请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并且申请执行费50元已交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被执行人王兆升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