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汝阳县大安青香面粉厂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汝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汝阳县大安青香面粉厂名下机器设备、厂房总价值20万元的财产(详见清单)予以查封。 案件受理费1525元,由***先行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解除财产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8-05-02 |
| 发布日期 | 2018-07-04 |